第14章(1 / 2)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要在从前,哪个敢这样跟她说,她一定会笑个半死。但现在,林娇发现自己有点理解为什麽前身春娇会投河觅死了。她当然不会到这地步,但到这才多久,已然节操不保,居然开始正儿八经地琢磨起这八字真言的内涵了。最後觉得这八个字不但内涵,而且非常内涵。只是可惜了,像杨敬轩这样的一只潜力股,他为什麽是叔?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叔,他也还就是叔。

把这个她目前唯一还能入眼的叔弄到手……成了,饭票提款机性福什麽的统统都有,她也可以无耻地少奋斗几年,不成,她就要成为第一位因勇於充当冲破封建礼教的斗士而被送去浸猪笼的开河女性,穿越史会因此而铭记她。

林娇这一晚是在谋男人与浸猪笼的深刻纠结中睡去的,第二天睁开眼坐起身,昨夜的纠结一下就成了浮云。

地里小麦正扬花,陇上的豆角包谷要整饬,她现在实在没精力去纠结那个还不一定能到手的叔。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撑过这一季的夏收,等能缓口气儿了再说。

石寡妇是山上地里的一把手。哪天松土浇地,哪天除草捉虫,甚至山上哪片竹林里的哪株笋根哪天能抢在别人前头去挖也了若指掌。她家的这点家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攒出来的。林娇现在就以她为行动指南,石寡妇干什麽她就跟着干什麽,想来总归没错。

在地里一连摸爬了几天,这天终於除完最後一根巴着麦杆的节儿草,林娇直起身,见已经傍晚,边上地里的人都扛锄牵牛陆续归家,於是上田垄收拾了下东西,拖着疲倦的两条腿沿着田陇到了河滩边,面不改色地拍掉从自己卷起的裤腿褶里纷纷爬出的肉色麦蚜和红色小蜘蛛後,洗了把脸和手脚,坐河边石头上歇了一会,然後站起来四顾望了下。

平阔的田地间错落着三三两两的农舍,房前屋後堆了大大小小远望像谷仓的柴火和麦秸垛,远处的山脚河边和山坡上长了一片片的林子,空中不时有雀子布谷鸟掠过朝林子里归巢。地里的小麦正扬花,林娇长这麽大还是第一次看到。黛青色的麦浪里,麦穗上挂着一串串长长的淡黄色小花,晚风吹过,暖暖的空气里还漂浮着一股如酿酵的熏人花息。西山天际,晚霞披着夕阳的余光,色彩斑斓,艳得像一幅金粉画。

林娇伸手捶了下自己快断掉的腰身。

她现在要是个地主婆,估计还是会有心情去欣赏一下这从前从未见过的乡间原生态美景。叹了口气一扭头,看见远处入村的村道上,暮光中一个人背着褡裢大步走来,一眼认出是石青山,惊觉原来一个月又过去了。

林娇不想被他看到,赶紧拿了东西从边上的另条田路错开了去。从这路往自家去的话,要绕过一片高粱地。高粱长得已有一人高,密密丛生像片青纱帐,晚风吹过,吹得满耳朵莎啦啦的声音。附近原本在地头劳作的农人都已回家,冷冷清清看不到人影。林娇也加快了脚步,快出高粱地时,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异响,不是风吹高粱叶发出的摩擦声,倒像是什麽东西在碰撞高粱杆。一下想起前几天村里传的山上有野猪跑下来拱地儿,还咬掉村北一老汉屁股上的一块肉,後颈汗毛一竖,正要掉头,耳边传来一阵人的喘息声,立刻松了口气。只是这口气还没松完,呼吸又是一紧。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喘息声……,不用看现场也知道在干什麽了。

林娇实在是惊讶,没想到在这竟真会遇到传说中的野合鸳鸯。谁会这麽大胆,偷情竟偷到了这里?

以她现在的处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在对方发觉自己之前赶紧撤退才是王道。万一被发现了,既然敢干野合的事,女的不知道怎样,男的肯定不是打酱油的。真要因为看了不该看的被灭了,那才叫冤屈。

林娇屏住呼吸,慢慢地後退了几步,脚後跟踩到一块小石头,发出轻微的喀拉一声,整个人一僵。幸好青纱帐里那对鸳鸯正激情,不但没发觉,男的倒像是到了高点,低吼一声,中间夹杂着女人含含糊糊的压抑低吟,饶是林娇这样的厚脸皮,也听得脸红耳热起来,後背直冒冷汗。

没被发现就好,赶紧走。

「阿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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