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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十分了。
我张大嘴,打了个呵欠,挤出的泪水使路灯的光晕得像万花筒。今天读了三个小时,其实有点倦。真想赶快回家洗澡躺床。
突然间,我有种冲动,很想靠到他身上睡觉。
「妳那朋友不错,」大概是很神奇地立刻看透我,宁愿以聊天保持我的清醒,也不想让背上多一个重量,学长开了口,「挺机敏的。」
我揉揉眼,也觉得很骄傲。「恬恬是个好孩子。」
我聊胜於无的哼起歌,舒服地坐在後座。下半身获得治愈,被人载感觉真好。
学长的制服领子折的很漂亮,白色衬衫则被街灯打亮。对方骨架看起来偏纤细,不晓得他为什麽既抱得动又载的动我,真是个谜。
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又反覆检查了一次自己刚才的心声——抱得动又载得动我?天哪,我跟他才相处没几次,都做了什麽……
唉,没人听见我哀怨的心声,所以没人理我。
前方,他的头发在街灯下变成了淡淡的褐色,恍惚之中像是被淡彩勾勒出轮廓。不知道男生能不能用背杀这个词。
不过,这家伙正面看也算有上等姿色,所以可能也不适合这样形容。
要我描述他的面貌——怎麽说,有种中西合璧的感觉吧。7k7k001.com五官彷若精雕细琢,气质融合中国文雅书生和西方翩翩少年,不会给人太过文弱或冷俊的形象。
像我自己在看电影的时候,偶尔会不适应有些外国人太过立体的面孔。不过学长虽然有点西方神韵,却完全不会有这种问题。
至於那种美少年的必要条件「老是被人误认成女生」的面貌——麦克笔学长也因为「脸部西洋元素」完美的避开这一点。
说到这里……连我这个女人居然都有点嫉妒了。真是荼毒大众的面孔。
是说,我个人觉得他的长相也没有太老成的嫌疑(像是高一生被认成大学生之类的),青涩韵味不缺,但这就是这种小帅哥的魅力所在。个性是颇稳重,外型上其实和我班上的男生差不多,顶多颜值在水准之上。
……我的语气是不是有点像在介绍一种商品?天啊,我居然摇身一变,化身业配了。
附注一点,不晓得我有没有夸大描写,就像所有的泡面包装一样,以上仅供料理之参考。
「学长,你的头发颜色蛮浅的耶。有染过吗?」
他转过头,用那张好看的脸看着我。
一语挑明。
「我是混血儿。」
……虽然有先臆测到,但真实听见还是觉得相当不可思议。
那天我昏倒时注意到的瞳孔果然不是错觉。西方人眼睛本来就偏浅,麦克笔学长八成是混过血没那麽明显而已。
我有点高兴,传说中的混血儿耶!这会是我人生清单中想要尝试搭讪的品种。
「哇,我这辈子第一个认识的混血儿!」我举起双手,很嗨。